2010
年3月25日
,学院召开本学期第二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由黄开良副院长主持,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各系部书记、行政秘书和相关人员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首先由黄开良副院长传达省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安办《关于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活动的通知》。要求第一季度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教室、图书馆、学术厅、食堂和学生公寓等重要场所和非主体工程设施的安全防范情况;学院各部位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校园周边环境及治安状况等。要求检查要覆盖学院每一个角落,不留死角,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登记造册。为切实贯彻文件精神,学院还将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开展从3月20日至4月2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安全宣传月和安全教育周活动。
会上,保卫处林一苏处长就学院做好安全维稳工作提出了三点点要求:1、各部门应检查消防安全疏散灯是否有存在缺漏或者损坏的情况,并将相关情况于下周一上报保卫处,灭火器、室内消防栓及消防水泵等设备的维护也应定人、定期检查并及时建立台账。2、各系部负责人对学生外出活动的审批表及附带的应急预案应认真检查后签字盖章,并要求学生活动归来后及时
向值班
老师报告。3、各系部应对重点关注学生(包括:心理障碍、贫困家庭、单亲家庭和学习落后生)详细建档,要及时发现问题,要付真心、付真情地关爱他们,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学院的温暖,防范被宗教或其邪教拉拢。要把该项工作作为安定稳定重要工作之一来抓,列入工作计划,建立长效机制。
最后,黄开良副院长对安全维稳工作的落实提出了五点要求:1、各部门对安全维稳工作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2、各处室应明确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范围。3、责任到人、层层落实;渠道畅通、排除死角。4、措施得力、及时,力求妥善解决。5、加强监督检查,各项记录要完备。
保卫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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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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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