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委员职责分工

作者: 时间:2017-07-03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纪检工作,充分发挥纪委及其委员、纪检委员的职能作用,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学院纪委及委员的职责确定如下:

一、纪委工作职责

中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的领导,履行如下职责:

1.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加强对学院党组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实行党章和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发现重大问题或者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3.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向党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

4.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督促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和措施,促进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5.检查、处理党组织、党员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职权范围决定给予或撤销纪律处分;对涉及政纪的案件,与有关行政部门配合查处;发现同级党委及其成员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况,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并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

6.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7. 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8.认真受理群众检举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优先审查上级纪委交办和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突出审查和处置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9.依法依纪安全办案,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纪律,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定期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剖析,总结教训,提出建议,堵塞漏洞,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

10.协助党委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强化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11.加强对防治腐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突出对各处室、系部、馆、中心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监督。

12.严格执行《福建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实行“一案双查”,对不履行“两个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及时调查处理。

二、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纪委书记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

1.主持纪委的全面工作。传达、批阅上级文件,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参加学院党委会,参与学院重大问题的决策,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决策,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并对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协助党委抓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3.主持召开纪委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肩负的监督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推动监督责任有效落实。

4.落实“四转一强”的要求,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

5.坚持抓早抓小,有针对性地约谈有关领导干部,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新提拔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6.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纪律审查职责,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7.加大问责力度,对不履行“两个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及时提出问责建议,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追究责任。

8.加强对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9.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每年向同级党委、上级纪委书面报告履行监督责任、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纪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1.协助纪委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纪委日常工作,领导纪检监察室工作。

2.抓好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的落实,开展工作调研,及时了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组织检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

3.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党纪、政纪、法纪等方面的廉政宣传教育。

4. 负责组织学院重大经济活动的审计,负责对学院重大投资项目、重要事项的监督和审查。

5.接待来信来访,安排或组织对违反党纪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和答复。

6.负责党纪案件的查处和党组织、党员、群众的控告、申诉、举报的调查核实工作。

7.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掌握了解基层纪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纪委书记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

8.督促检查基层纪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给予指导。

9. 组织做好纪检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工作,指导纪检干部学习理论,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10.完成院党委和上级纪委布置的工作任务。

四、纪委委员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的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纪委的决议和决定。

2.切实履行纪委委员职能,按时参加纪委会议,参加讨论、研究和决定纪委工作的重要事项,按要求参加纪委权限内的党员违纪案件处理。

 3.密切联系群众,勤于调查研究,讲真情,说实话;及时掌握了解学院及其所在部门的党风党纪情况和党员思想动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纪委汇报。

4.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党组织传达上级和学院纪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和指导所在部门的党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5.经常与其他纪检委员沟通情况,研讨做好纪检工作的方式、方法,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共同完成学院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五、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 认真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带头贯彻执行学院纪委以及上级纪委的决议和决定;

2.协助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对党员开展党风、党纪、廉政教育,增强全体党员党风廉政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组织党员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制度,抓好本总支、支部的作风建设,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5.组织本总支、支部党员开展纪律监督活动,发挥纪检委员对基层的监督触角作用,发现本总支、支部党员有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学院纪委报告并协助处理。

6.密切联系师生,注重了解师生对党员干部的反映和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  

7.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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