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级转专业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附件1)第六条,并结合我院实际,请各系根据现有各班人数,参考教室可容纳人数、实验设备数等保证教学质量的相关因素和各专业历年报到情况,组织各专业带头人开展论证,提出合理的转专业限额和留级转专业限额,并通过系部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填写附件2表格,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党政会议纪要(需系负责人签字盖印)及填写好的附件2上交教务处。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
2、2019年各专业录取分数及转入专业限额
3、2019级各班人数(截止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