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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19-12-10  点击:[]

根据《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闽卫院教[2014]158号)规定,现将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对象:2019级高职新生中符合规定的学生(不含定向委培、五年专、二元制及民族班学生)

二、工作安排

(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1.转专业条件见《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详见学校行政发文http://www.fjwzy.cn/jwc/info/1126/1758.htm)及附件1

2.请各系通知有需求并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3.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完成一次更改专业后,学院不受理学生再次更改或撤消更改的申请。

4转出人数不得超过转出班级总人数的10%。如申请人数超出10%,则按转出班级第一学期成绩排名筛选。

5.留级转专业限额及办理等事宜,学院将根据实际需要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开展工作。

(二)工作程序和要求

1.学生本人申请:1227日(周五)前,学生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家长意见填写《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提出转专业申请,逾期不予办理。经所在系同意后,115 日(周三)下午统一交至转入系。各转入系签署意见后于116日(周四)中午下班前将学生申请表及汇总名单上报教务处。

2.教务处于120日(周一农历二十六)汇总审核转专业材料,报分管院长审批。121日(周二农历二十七)公布转专业审批结果并公示,216日(周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和系部。

3.在接到转专业结果通知后,各转出系将学生的档案材料等转交转入系;转入系做好学生的接收工作,并将学生编班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4.获得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下学期(217日)开始按调整后的专业班级参加注册学习。

三、有关学籍问题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方能毕业。

2.如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的课程内容、层次、学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则成绩有效,不必补修。其余的作为公共选修课的学分记入学籍卡。

3.学生转专业后的补修办法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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