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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文明教研室”评比的通知

2020-03-28  点击:[]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推进教师工作作风建设,促进教师相互交流,以评选活动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潜心钻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开展2020年 “文明教研室”评比。

一、参评范围

学校各系部、马院的教研室。

二、评选办法及标准

具体标准参照《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文明教研室”创建评选实施方案(试行)》(闽卫院教〔2019〕95号)详细规定。

三、评选要求

1.请各系部、马院积极动员并组织教研室参与评比,各部门按本部门教研室总数的三分之一比例推荐本部门“文明教研室”参加校级评比,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校级参评推荐材料(PDF版)按教研室打包报教务处;

2. 校级“文明教研室”评审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在各系部、马院推荐基础上,于开学后组织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进行复评,参评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参评情况准备5分钟发言,教学工作委员会拟评选出4个校级“文明教研室”。

四、奖项设置

校级“文明教研室”经公示确定后予以表彰,按照每个教研室8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奖励金(人数小于8人的教研室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奖励金),由教研室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报系(部)党政联席会审定后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请各教研室如实申报,如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评选结果可应用于各部门评先评优、评聘等工作。当年度发生教学责任事件、师德师风等问题的教研室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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