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函〔2010〕84号)和《福建省公务员局 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同意将我省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列入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对象的函》(闽人函〔2011〕107号)文件精神,经申请、受理、核查、评分、复核、复议等程序,我院朱宏阳、黄仁杰符合本次人才限价商品住房申购条件。现将第二批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对象名单及评分情况、房源情况在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门户网、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网站和销售对象所在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至5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福建省公务员局 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示第二批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对象名单和房源情况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