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馆、中心、马院: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第四聘期全员聘任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院党[2019]35号),请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第四聘期全员聘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期及参聘人员范围
第四聘期从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聘期为四年。
参聘人员范围:2019年1月1日起在岗在编的各级各类人员。
在三聘期间和本聘期内新进(调入)人员符合应聘岗位中其他岗位职责的相应条件(基本聘任条件可不作要求),则可以申请聘任相应的岗位。
二、业绩成果起止时间
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荣誉和业绩成果。
在此期间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情况发生变化的人员,其业绩成果起始时间从新技术职务正式聘任起算。
三、聘任工作程序及进度安排
1.成立聘任组织机构
学院聘任工作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全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以下简称聘任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
各部门成立全员聘任与考核工作小组(简称聘任工作小组),一般成员5-7人。系部聘任工作小组由部门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处室聘任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按部门职责进行合并组建,成员由处室负责人、职工代表组成,负责本部门或相关部门的具体聘任工作。辅导员聘任工作小组由学工处、各系部合并组建,成员由学工处负责人、各系部书记、辅导员代表组成,各聘任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经分管(联系)领导审签后,报院人事处备案。
2.公布《学院第四聘期岗位预设情况》(见附件2)。
3.个人申报。应聘人员根据学院聘任文件要求,如实填写《学院第四聘期全员聘任申报表》(见附件3),同时随表附上符合拟聘岗位职级任职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由申报人签字确认。个人申报材料在12月17日前提交所在部门聘任工作小组。
4.资格审查。各聘任工作小组对应聘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汇总,填写《学院第四聘期聘任申报人员审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公示资格审查结果,同时展示其业绩成果材料。
5.拟聘人选。聘任工作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业绩成果等方面的情况,经集体讨论并无记名投票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
6.聘任公示。将拟聘任人选在本部门公告栏内公示3个工作日。对提出异议的,聘任工作小组要进行复议,将复议结果再公示2个工作日,并向提出异议的人员进行反馈。公示结束后,将拟聘任人选名单、《学院第四聘期聘任申报人员审核情况汇总表》于12月24日前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7.学院审批。各部门拟聘名单经学院聘任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各部门公布聘用结果。
8.聘用结果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
9.签约上岗。获得聘用的人员,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学院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四、聘任工作要求
全员聘任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学院的发展和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部门领导要认真把握各项政策规定,深入细致而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精心组织好竞聘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聘任工作符合学院政策文件要求,使聘任工作稳步顺利进行。
各部门必须按照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加强民主监督,切实保障教职工对聘任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严格把握各岗位的聘任条件和岗位职责,不得降低标准。坚持公平竞争、择优聘任。暂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先空岗,逐步聘任。
聘任工作进行期间,全体教职工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聘任结果公布、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转换到新岗位。
此次聘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申报人员和各部门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材料,确保聘任工作如期完成。
(联系人:刘明珠 江山 联系电话:1514 22869970)
附件1: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全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第四聘期岗位预设情况》
附件3:《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第四聘期全员聘任申报表》
附件4:《学院第四聘期聘任申报人员审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5:《关于印发〈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第四聘期全员聘任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院党[2019]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