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试行)的通知>》(闽委人才〔2020〕4号)和《关于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委人才办〔2021〕1号)文件要求,通过人才申请、窗口初审、并联审核、专题会审、复核把关、省人社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等流程,拟认定我校林芳同志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C类人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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