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职能部门:
根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根据《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现开展因私出国(境)证件核查与学习教育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所涉人员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含校聘和劳务派遣人员)
二、核查证件种类
核查证件种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三、工作内容
(一)证件核查
各部门组织本部门人员运用“国家移民局”微信小程序,对本部门非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登记,对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其中登记备案人员还需自查自备案起,因私出国(境)情况。
(二)学习教育
各部门结合本次因私出国(境)证件核查工作,组织开展因私出国(境)有关制度规定的学习,严明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工作规范及纪律要求。
四、工作要求
1.全体人员将“国家移民局”小程序查询证件结果截图打印出来,签字上交所在部门,其中登记备案人员还须截图打印、签字上交出国(境)查询情况。(查询方法见附件1)登记备案人员情况汇总后,按管理权限,副处级干部交组织统战部核查,高级职称人员及其他登记备案人员交人事处核查。
2.各部门将本部门非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填写《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非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登记表》(附件2),形成动态管理台账。
3.各部门应认真对待本次证件核查和学习教育工作,将核查及学习教育情况于10月31日前形成书面报告交人事处。对未能如实申报、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组织及纪检部门将予以严肃处理。
人事处、组织统战部、纪委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