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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二级学院团委的通知

发布人:共青团     时间:2026-01-24   浏览次数:

各二级团组织:
为加强学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团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团委研究上报,学校党委批准,设立 5 个二级学院团委,具体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团委的设置
(一)设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委员会,撤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二)设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药学院委员会,撤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三)设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委员会,撤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四)设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委员会,撤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五)设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委员会,撤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二、二级团委委员职数及任期
二级学院团委设置一般由 7 至 15 人组成,最多不超过21 人,由团员大会或者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3年至 5 年,每半年至少召开 1 次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委员数量可适当增加。二级学院团委设书记 1 人,由教职工党员担任;设副书记 2 至 4 人(含学生 1 至 2 人)。书记、副书记人数一般不超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二级学院团委的主要职责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青年头脑,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
(二)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政治认同、涵养家国情怀、增强使命担当。
(三)宣传、执行党的政策,贯彻党组织的决定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创先争优,在参与中心工作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在校内外充分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
(四)加强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坚持标准、科学调控、规范程序、提高质量,严肃组织生活,抓好仪式教育,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管理和转接,执行团的纪律。
(五)完善党团组织一体化育人链条,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工作。
(六)注重实践育人,组织广大团员学生在校内外开展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造、见习体验、文艺体育等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化能力。
(七)服务学生成长,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关心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业进步、就业发展、家庭生活、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
(八)加强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规范学生和教职工团组织设置,加强对下级团组织的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
(九)在党组织领导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学生社团的指导管理,推动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团属青年学生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支持其依法依章依规抓好建设、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形成合力。
(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主动参与防范化解风险,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共青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5 年 9 月 25 日
抄送:各二级学院党委、团委
共青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5 年 9 月 2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