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招生简章

作者: 时间:2026-06-10 点击数: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保证2026年招收台湾学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第一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制:三年

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荆溪关口366号

第二条  学校简介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省第一期、第二期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在全国与全省卫生健康职教领域均承担重要行业职责。学校2005年由两校合并组建,办学溯源至1888年,是我国近代护理教育重要起源、全国首批开设预防医学专业的高职院校,也是福建最早的药学与医学检验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现有专业35个、专业群5个,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专任教师693人,高级职称231人、博士36人。校内实训基地38个(国家级4个、省级4个),校外实践基地194个,含附属医院4所、教学医院41所。学校坚持立足福建、辐射全国、服务‘一带一路’定位,秉持业精德诚、医教协同、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思路,形成特色鲜明的办学格局。

学校紧扣福建555X产业与健康事业布局,构建五服务五面向专业布局与5+9+N专业发展体系,首创省内高本贯通模式,与福建医科大学开展3个专业贯通培养。拥有国家级骨干专业、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等多项高水平专业建设成果,2026 年两个专业群入选省第二期双高计划 A、B 类项目。

学校深化医教协同与产教融合,牵头成立产教融合共同体、组建职教集团,与25家院企合作办学,多项产教项目获评省级试点与示范。课程与教材建设成果突出,拥有国家与省级精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省级教学资源库及多部国家与省规划教材,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全国优秀教材奖等多项奖励。学生在世界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屡获大奖。

学校坚持科教融汇,设有多个研究平台,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研制地方标准,授权多项专利,荣获省科技进步奖、医学科技奖。社会服务能力突出,牵头组建培训集团,拥有多个国家级、省级培训与考核基地,年培训约3万人次,获批多项1+X证书试点与技能认定工种,继续教育成效显著。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及闽台合作,与多国高校建立合作,在海外建设学堂与学院,输出中医标准,落地省内首个中外护理合作项目;与台湾高校合作办学,具备港澳台招生资格,建有多个省级交流平台。

学校党建与思政工作扎实,蝉联省级文明校园,获省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育人成果丰硕。面向未来,学校将秉承校训精神,持续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为健康中国、健康福建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条 报名条件

1.台湾技术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职业类科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品行端正,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身体健康

4.当年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第四条  申请材料

1.《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附件2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及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授权查询委托书》附件3;

6.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第五条 招生专业

针灸推拿、中医康复技术、中药学、药学、学美容技术、健康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体育保健与康复、老年保健与管理(详见附件1)

第六条 审核及录取

考生2026630日前将申请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atzs@fjwzy.edu.cn,邮件主题:台湾统测成绩报考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姓名+联系电话。学校将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需接受学校的线上面试,学校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面试时间(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将根据面试成绩、统测成绩、报名材料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我校网站查询本人录取情况。我校在录取结束后,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注册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患有轻度色觉异常(色弱)、色觉异常Ⅱ度(色盲)的考生,我校仅招收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两个专业;中医康复技术、针灸推拿、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体育保健与康复等其余个专业,不予录取。

第八条 入学及体检

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按《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闽卫院教〔2022〕82号)处理。

第九条 学费及住宿费

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应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杂费等,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学费、住宿费收、退费依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出台的各项收费文件制度(闽教财〔2009〕152号、闽卫院〔2011〕49号、闽价费〔2012〕356号、闽价费〔2012〕567号、闽价费〔2018〕190号、闽发改价格函〔2023〕364号等)执行,其中医学类专业6600元/生·学年,一般专业6000元/生·学年;住宿费四人间1100-1300元/生·学年,六人间870-970元/生·学年,八人间650元/生·学年,住宿费已包含空调费。学费、住宿费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规定清退。

第十条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核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其他规定

1.学生并入大陆统招生共同培养。学生学籍由学校注册并统一管理。学生学籍管理和奖惩等事项按照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2.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提供奖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台湾学生,可申请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并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办法参照学校相关规定。

4.本次招生工作由学校直接开展,不以任何形式授权任何机构、企业和个人开展名额预定、培训、有偿咨询等,请考生和家长谨慎甄别不实信息。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闽侯荆溪关口366号

 编:350101

学校主页网址: http://www.fjwzy.edu.cn/

招生主页网址:https://www.fjwzy.edu.cn/zsw/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0086-591-22928921

邮箱:gatzs@fjwzy.edu.cn

传真:0591-22869917

附件:1.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依据台湾统测成

绩招收台湾学生招生专业

2.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

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

3.个人成绩授权查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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