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馆、中心、马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七批援疆专业技术人才中期轮换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8〕3号),省教育厅负责选派昌吉州教育局专业技术人员1名(在疆工作约1.5年),人选条件和要求如下:
1.政治素质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
3.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艰苦地区工作,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5.熟悉信息化工作,有管理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请各部门组织教职工进行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推荐人选名单及其现实表现材料请于8月6日(星期一)下午3:30前报人事处。
联系人:张梦全、江山,联系电话:22869920,22869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