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馆、中心、马院:
为做好示范校考核迎评工作,现将于4月19日起校内车辆停放要求通知如下,请及时通知本部门教职工(校内商业网点、物业、食堂员工由后勤管理处负责通知)。
一、禁停路段:
1.明湖北路全路段及明湖餐厅门口广场;
2.学园东路全路段(沿堤坝方向);
3.学府路部分路段(医学技术系与药学系之间路段、护理系与临床系之间路段);
4.教学楼与行政楼之间无停车位路段;
5.学院路部分路段(教学楼与第一食堂之间的路段);
6.学林路以及学海路全路段(南门至图书馆间的景观大道)
7.各系馆正大门
二、停车规范:
1.机动车辆停放于东西向车位时,车头应朝向东(洪甘路方向);停放于南北向车位时,车头应朝向北(明湖餐厅方向)。
2.非机动车一律停放于指定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线内。
三、无牌电动车辆禁止入校,入校电动车一律停放于非机动车划线停车区域,不得停放于行政楼及教学楼边上的消防通道内,违者学院保安将强制锁车并拖走。
四、考评当日,快递物流车辆禁止入校,次日可恢复入校。
五、送餐人员及车辆(含兼职学生)禁止入校,请全体师生自觉遵守。
附件:示范校检查期间停车区域示意图
公告附件如下:
示范校停车区域示意图.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