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门、馆、中心、马院:
根据福建公安消防总队下发《关于利用互联网学习考试平台加强消防业务学习的通知》(闽公消〔2018〕79号)的文件精神,总队已在“福建消防服务大厅”门户网站开设消防业务学习考试平台,要求我院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培训职责,强化学院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学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全员参与学习、考试;全院教职工的参学率、参考率不低于总人数的50%。学习内容: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常识。请各部门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参与消防安全学习(教务处、科研处、学工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职能部门要求全处职工参加,其它部门参与率不低于本部门职工总数的50% ),具体的平台学习注册方法请参照附件链接。
附件:https://mp.weixin.qq.com/s/6IrJmOIAz0XTdaMJAA4S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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