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经研究,学院决定从6月22日起,开展校园内无牌无证和超标电动车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6月22日前,校内师生员工对现有的无牌无证和超标电动车自行处理;
2.6月22日起,禁止无牌无证和超标电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3.6月22日起,将对校园内无牌无证和超标电动车进行清理整治。对发现的无牌无证和超标电动车进行锁车处理。
4.合规电动车在校园内行驶,不得违章载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电动车在校园内违规行驶,由校保卫部门予以告诫,并记录在案。违规行驶累计超过三次者,将禁止其车辆进出校园。
5.请各部门对持有牌照或有发票的电动车师生,各部门统一登记造册,并于6月22日前交保卫处林捷老师处。
希望全体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学院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公告附件如下:
电动车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