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关于评选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要求,经处室、系部推荐,学院研究,确定表彰示范校创建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
党委工作部、办公室、教务处、药学系、护理系、医技系
二、先进个人(按部门、姓氏笔划排序)
董 榕、洪常青、叶 海、郑力宏、黄 曦、庄海林、朱扶蓉、林复生、叶菁、王 屏、祁 石、林颖峰、欧春木、倪 峰、王珊珊、刘珍红、刘登蕉、马少宁、郭礼坚、郑向红、马清璇(附属医院)、周丽敏(附属医院)
公示期自2012年3月13日至3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可向院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纪检监察室主任 杨 诚 22869969
人事处 吴 华 22869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