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馆、中心、马院:
为做好学院教职工学历、学位变更管理工作,请学院已经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还未做更改的教职工,按《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学历学位变更管理办法》闽卫院人〔2009〕33号(见附件)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于10月30日前上交人事处。
需报送材料:
1、《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在职进修学习申请表》;
3、前置学历、学位和后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现学历、学位的学籍档案(学籍档案主要包括:报考表或报考审批表、学籍登记卡、成绩总表、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评审表、招生简章以及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或就读院校加盖公章的招生录取通知书或录取名单等);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上查询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
联系人:江山 联系电话:22869963(1513)